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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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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中旬,秋天已到尽头,冬天尚未来临,是一个夜空格外清明的时节,也是狮子座流星雨来访的季节。

    早在天文台公布今年流星雨最大值的预测时间之前,一群年轻的学子早已磨拳擦掌,备好摩托车,选定观星地点,准备出游了。

    假如可能的话,每个人都该亲身体验一回真正的大学生活。

    一个人漫长的一辈子里,在高中以前都被沉重的课业压力所困住,根本没有自由可言;而在出社会以后,工作或家庭所带来的压力也会使一个人因为背负太多责任而无法任意妄行。唯有大学这一阶段,青春年华,无拘无束,是最能放纵、最能享受、最能挥霍的一段生命。真的!每个人的一生中,如果能够好好地放纵过一段,才能说他真正体会过人生的百态。

    然而当身边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尽情地在享受年轻的青春活力时,唯有依农无法参与这一切;她甚至不知道,近三十三来最大值的流星雨即将点亮东半球的夜空这回事。

    除了忙着打工外,这时节偏也是期中考的前夕,连念书的时间都快没有的她,哪里会有多余的心神关注其它活动?

    宿舍里,几个作息完全不一样的室友热烈地交换起彼此的观星计划--当然,依农插不上嘴。几乎是落荒而逃地来到英听教室,不料中堂休息时,一堆同学也在谈论流星雨的事。

    台北城光害严重,想好好看流星非得到郊区或山上不可;而那对依农来说,更是不可能做到的一件事。再想到这个月的存款余额时,她的眉头锁得更深,且不觉地露出些许落寞。

    下课后,她快速地收拾起书本,逃离那个她无法参与的青春。

    走出教室时,她心想:算了,这没什么好难过的,就跟往年圣诞节或任何值得庆祝的节日一样,当所有人都沉浸在欢乐与期待的气氛中时,她应该已经要习惯那种无法参与其中的失落感。能够在大学里继续念书,已经很幸运了,她不该太贪心,更别说冒着被当的危险在考试前出游了。她负担不起重修所浪费的时间。

    如果她没听错的话,流星雨最大值的时间是在考浪漫时期文学的前一晚的凌晨两点左右,而隔天一大早的第一堂课就得在考卷上见生死。这门课的老师是出了名的“当铺”而英国文学史恰恰是她较弱的一科。自从这阵子多揽了一门家教,变成一个礼拜兼三个家教工作后,她几乎没有时间温书。

    她不能去想流星雨的事,管它是否是好几十年才能一见的天文奇观。

    尽管如此,内心一个声音仍然轻轻响起:也许她不能到光害低的地方去看流星,但或许她能在念书到两点时,走到窗边看一眼十一月晴朗无云的夜空。

    这念头随即引来一阵苦笑。她哪来的夜空可看?这城市盆地上方的夜空总是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那其实是污染尘和二氧化碳。

    没有人注意到她的离去,包括正位于谈话圈圈核心中的亚今。

    考入这所学校后,因为忙着打工的缘故,使得她与班上同学并不亲近,唯有热情大方的亚今注意到她的存在,闯进她的心房。虽然她当亚今是朋友,但亚今终究有自己原来的朋友圈,而那圈子像是一个她无法企及的世界。

    内心里,她知道自己是孤单的人,朋友只是偶尔出现在身边的过客,不是永远的陪伴与慰藉。她不能渴望太多,也最好不要渴望,因为她并不是毫不贪心的人。

    走出教室后,耳边似乎仍然可以听见同学们热烈的讨论。

    她眨眨眼,深深地吸一口气。

    到书店值班。

    *  *  *  *  *  *  *  *

    叶予风看着眼前烘乱成一团的景况。

    这么热闹地讨论出游的事情,在他的世界里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早早已经失去了新鲜感。

    他的同学大多允文允武,既会念书又会玩乐,而且出身环境大多很好。虽然不见得大富大贵,开着跑车大剌剌在校园里摇摆,但至少都是那种负担得起一点娱乐活动的大康之家。

    在他们身上,他看见了现代布尔乔亚的生活品味与习性。他预料着自己的生活大抵也是这么回事。

    他玩乐团、当主唱,参加团体活动,经常结伴出游,认识不少不同背景的朋友。他攀过南湖大山,看过关渡夕阳,也时常去北投泡温泉,往竹子湖摘海芋。

    任何在台北城求学的学生该玩的,他都玩过了--不该玩的,也试过不少。

    只有花在书本上的时间算来并不怎么多。

    曾经,他热中于他过了一大半的学生生活,喜爱那种多采多姿、无拘无束的自由,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玩乐的事情渐渐对他失去了当初的吸引力。

    他还是花很多时间在乐团里,毕竟他真心喜欢唱歌,也喜欢唱给人听。但每回与一些会玩的同学,或是乐团里的人一起去寻欢作乐时,曾经很投入的他,却开始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分成两半的人。

    有一半的他依然很热中于和朋友们在一起,但另一半的他,却像是抽离了身体的灵魂,看着自己的躯体在游乐园中玩耍,灵魂却无法投入。

    那种感觉很奇怪,而且使他困惑之余还感到疲倦。

    他才几岁呀?

    他想起半个月前回家时,家人对他提起的计划。

    爸妈提议在他大学毕业后到欧陆进修法律研究所,专攻国际法。

    国际法是国内法律专长的趋势,随着台湾的日益国际化以及与他国接轨的频繁,国际问不管是跨国的商业纠纷或是民事案件都愈来愈普遍。

    理性来看,这是个好计划,可以让他不用担心毕业后考不上律师执照,使家人失望。但内心深处,又有一个声音在问:这就是他想要的吗?一辈子都在别人的期许下活着,实现别人的、而不是自己的梦想?

    最讽刺的是,说到梦想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梦想。

    有时候,他真怕对他抱有期望的家人终究会看出,他其实跟他上进有为的家人完全不一样,他其实是一个没有理想抱负的平凡人。

    猛地摇了摇头。他试图甩去那份使他不安、也不大愿意去深思的想法。

    “那就这么决定了。”

    他听见阿东的声音传来,飘散的眼神凝聚回现实世界。

    决定了什么?

    一阵欢呼。显然所有人都同意了,似乎也都在期待着某件事。

    然而他还是没弄清楚状况,直到阿东走过来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嘿,昨晚没睡好?眼睛这么红。”

    正要摇头说不是,阿东已经又开口说:“今晚睡饱一点,明天晚上,咱们上阳明山去看流星雨。阿康已经约好一群女生和我们一起去。”

    联谊喔!心里涨满说不出的疲惫。这是这个学期第几次了?

    而且明天?“后天不是期中考?”他那天早上要考民法。

    但叶予风只听到朋友们大笑出声。

    “哦,你不会是在担心吧?”阿东说:“不过是一个小考试而已,才占学期分数多少?安啦!”他对他挤眉弄眼。“再说,我们大家不是都有罩子”?”

    作弊!

    不,叶予风从来没作弊过--起码大学时期还没有--而且他也还不想坏了自己的这项原则。但他没有对阿东说什么。

    在大学里,作弊有如家常便饭,有时连教授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并不抓得很仔细。

    “小心被捉到。”出于关心,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但终究没有拒绝跟朋友们一起出游。毕竟玩乐也是他经常在做的事,似乎没有什么理由拒绝。

    阿康走过来用手肘轻撞了他一下,挤眉弄眼地笑道:“开心一点呗,韩忆也会去。”

    韩忆?那朵经济系的系花?

    “她去不去关我什么事?我跟她又不熟。”叶予风不感兴趣地说。

    阿东暧昧地笑着说:“人家韩小姐可是指明了要你出席,才会带她那票姐妹淘坐上我们的机车后座,你可别说你不知道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再说,不熟有什么关系,等多多来往几次,要熟还不简单,看你是要三分熟还是八分熟,或是十分--”

    打断阿东愈来愈自得其乐的胡言乱语,叶予风从懒骨头上站了起来。“那么我当然会出席,不过那天晚上我不要她坐我的后座。老实说,我不喜欢她。”

    阿东笑得更加开心。“那正好,我的后座有空位。”

    “老天保佑你。”扮了一个鬼脸后,他跨着大步走出这间快让他窒息的房间。

    *  *  *  *  *  *  *  *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不耐烦地离开他的朋友,走进依农打工的书店里了。

    到书店途中所累积的一连串连他自己也解不开、理不清的紊乱情绪,在推开“雨声书店”的玻璃门、闻到一股来自书籍的松墨味后,混乱的心才稍稍平静下来。

    但在没看见他想见的人站在柜台后面时,一颗心马上又提了起来。

    直到他往店里更深处走,看到一个穿着深绿色围裙的小小身影跪坐在一排书柜前,膝边摆着好几迭书时,才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她在。

    他就站在那排书柜的转角处,静静地看着她好一会儿。

    直到她发现他。

    同时他绽出真心的笑容,觉得心中那片前一刻还翻腾不已的海洋变得好平静。

    “哈**夜媚铩!?br />

    尽管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书店里看到他出现,依农仍然有些不大适应看见他。“哈**闶巧裣山棠富故前茁硗踝樱俊?br />

    他轻松地笑出声,举起一只脚。“我是你坏心肠的姊姊,快来帮我擦鞋。”

    一条抹布凌空飞转了三个圈,拍击到他的胸墙上后,重重落地。“自己动手擦。灰姑娘正在忙。”

    叶予风当然不是坏心肠的继姊,但依农也无法想象他是拿着魔棒的神仙教母或是故事里让仙杜瑞拉得到幸福的王子。起码,不是她的。

    她与他之间,似乎什么也不是,但却又像什么都是。

    这种感觉很怪,她知道;但是她太忙,无暇去深思理会。有时候她会在入睡前的五分钟突然想到,却又因为太过疲倦而很快入睡,无法想得太深。

    自从在那堂国文课遇见他后,到现在都快一年了,事情居然就这么诡异地

    一路发展下来。他们好像变成了“某种形式”的朋友,有时候会一起在自助餐厅吃中饭,路上遇到时会打打招呼。但仅仅如此,没有别的了。

    有时他会跟他自己的朋友在一起,她遇见过他们几次,但他从来没有把她介绍给他的其它朋友。那使她了解到:对他来说,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饭友,只因为她对他有过一次借笔记之恩,让他顺利过关,所以他才会注意到她,但那仍比不上他平时的社交生活。他跟她所认识的多数大学生一样,都是挥洒着自己的青春、有着对生命热情的年轻人。

    她跟他,一直都是普普通通--虽然他不会知道,即使只是普普通通,也已经在她的生命里占上很重的份量。

    她的生命里有太多过客,能留住的从来不多。所以即使是过客,她也为他们留有一个位置--一个悄然无人知晓它存在、偶尔则被自己遗忘的位置。

    尽管从未承认自己不擅于社交,但事实就是事实。

    她是真的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这种情况也许会一直持续下去。

    最近一、两个月,他比以往更经常出现在她面前。以前、“巧遇”的机率较大,最近他则是相当自动地来找她,有时是在书店,有时是在咖啡馆里,次数频繁得让她的两个老板对她投以“鼓励”“赞许”的眼神。至于是在“鼓励”“赞许”什么?她下意识地不想知道。

    有时候“知道”不见得会比“不知道”来得更好。

    就好比“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而“有消息”却常常意味着坏消息。

    所以她选择放弃“知”的权利,不愿知道得更多。

    是的,她确实是怕。她怕知道得更多。

    然而此时此刻,她仍忍不住有点想知道,他在晚上九点钟,书店再过一小时就要打烊的时候走进来做什么?

    很显然的,不是为了买书,因为他手上空空,而且正站在童书区。

    她打趣地看着他拾起掉在地上的干净抹布,拿起一本堆在她膝边的彩绘童书。

    “啊,小飞侠,这不正是我的名字吗?”他戏剧性地眨着眼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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