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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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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6小时替换  江如画的脸铁青, 僵尸都比他现在的面色更好看些,在编排叶孤城杀了夺命镖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 原来叶孤城是这样一个人。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 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 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 珠圆玉润的白,颜色很柔和, 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 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 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而现在的叶孤城, 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 却是他不能忍受的, 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 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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